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沙井厂、二坑溪厂、九曲湾厂、吴圩二期厂等4个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4043001 (资格预审编号:E4501002816023916001) | ||||||
招标人 | 南宁市地下管网和水务中心(盖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资格预审)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规模 | 1.沙井水质净化厂:该子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全地下式水质净化厂1座、污水提升泵站1座及水质净化厂、污水提升泵站配套管网三部分,其中: (1)新建全地下式水质净化厂1座,规模为5.0万m3/d; (2)新建配套污水提升泵站1座,规模5000m³/d; (3)新建污水管管径dn400mm -dn1350mm,管长4.82公里。 2.二坑溪龙腾湖暗涵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该子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全地下式水质净化厂1座和改造建设排水管道两部分,其中: (1) 新建全地下式水质净化厂1座,建设规模为5万m³/d; (2)改造建设流域范围及周边的龙腾湖西侧支路、新阳北三路支路、新阳北三路、金满花园(龙腾路)、永和里北段、永和里南段、中尧南路、 中尧路东二里、鲁班路尾和木塘路、新阳路、公园路、龙腾湖暗涵截流、人民东路、济南路、五里亭三街、五里亭二街、五里亭一街、五里亭新一 街、机电市场、沈阳路、明秀西路、大学东路、清厢快速路与明秀西路交汇处共23条道路排水管网,新建污水管管径dn300mm -dn1200mm,管长8.0公里;新建水质净化厂d1200mm尾水管长约15m;下游暗涵清淤2410m³,B×H=(1500~8500)mm ×(1200~4000)mm。3.九曲湾水质净化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该子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式水质净化厂1座、污水提升泵站1座、污水提升泵站配套管网三部分,其中: (1)本项目新建地上式水质净化厂1座,设计规模3.5万m³/d。 (2)新建配套污水提升泵站1座,规模2万m³/d; (3)新建污水管管径dn315mm -d1200mm,管长4.3公里; (4)对水质净化厂地块内的渌流沟河道进行改道,整改河道长度为258m。 4.南宁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吴圩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该子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式水质净化厂1座、配套管网两部分,其中: (1)新建地上式水质净化厂1座,污水处理规模设计规模2万 m³/d。 (2)配套污水管网:新建排水泵站 1座,规模2500m³/d;新建污水管管径dn250mm -dn1800mm,管长7.8公里;错混接改造约59处及管道清淤等。 上述配套管网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根据竣工数据最终确定。 |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不见面开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 4月 24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 4月 28 日 | ||||||
预中标人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项目工程费1068055200.00元,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2.67元/m³ | ||||||||
特许经营期限 | 本项目各子项目的合作年限均拟定为35年,其中每个子项目的建设期(含前期)拟定为2年。 | ||||||||
质量标准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项目工程费1067528000.00元,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2.67元/m³ | ||||||||
特许经营期限 | 本项目各子项目的合作年限均拟定为35年,其中每个子项目的建设期(含前期)拟定为2年。 | ||||||||
质量标准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通建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项目工程费1068055200.00元,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2.66元/m³ | ||||||||
特许经营期限 | 本项目各子项目的合作年限均拟定为35年,其中每个子项目的建设期(含前期)拟定为2年。 | ||||||||
质量标准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EF%BC%89%E3%80%81%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5%B9%BF%E8%A5%BF.%E5%8D%97%E5%AE%81) (http://***/nnggzy/%EF%BC%89%3C/p%3E%3Cp%3E%3C/p%3E%3C/td%3E%3Cp%3E%3C/p%3E%3C/tr%3E%3Cp%3E%3C/p%3E%3Ctr%3E%3Cp%3E%3C/p%3E%3Ctd width="134" colspan="2">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 56266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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