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鑫龙煤业2026年10月份救护队物资直接采购
第十六标段 救护队物资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
计划科联系人:楚新涛 15237217610
1. 采购条件
安阳鑫龙煤业供应处10月份救护队物资直接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安阳鑫龙煤业供应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救护队物资
采购范围及要求:
使用单位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救护队物资 | ||||
救护队 | 二氧化碳吸收剂-氢氧化钙 | 白色圆柱形条状颗粒,水分:16-20%,吸收率:≥33%,粉尘滤:应不大于3%。 | 吨 | 1.5 |
泡沫灭火剂 | 6%(G、-20℃) | 吨 | 1 | |
矿用氧气便携仪 | CYH25 | 台 | 4 | |
矿用电子风表 | CFJD25 | 台 | 4 | |
钢制无缝气瓶 | BYF-3B | 个 | 12 | |
应急照明灯 | 尺寸26*2435*4cm | 盏 | 10 | |
3.厂商要求:
1、本次所采购物资为单批次产品,按照河南能源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拟通过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直接采购对象为永城市易程商贸有限公司
2、供应商应就本次采购物料清单中所有物资给予应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送货到使用单位的交货价,总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4、供应商应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预留10%一年质保金)。
5、供应商需提供近3年内至少1项类似物资的销售业绩(以合同及相关发票为准)。
询价条款:
付款方式:1、货到验收合格开具13%增值税发票挂账后,分期付款,预留10%一年质保金。
2、供货方式:出卖人应根据买受人需求,提前将协议内物资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由买受人负责保管,不得超范围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3、交货期:交货期以协议有效期内买受人实际要求时间为准。
4、交货数量:交货数量以协议有效期内买受人送货通知单要求数量为准。
5、交货地点:河南省安阳市鑫龙煤业供应处或指定的地点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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