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芭蕾舞团舞美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19515
项目名称:辽宁芭蕾舞团舞美设备购置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22956
最高限价(元):2622956
采购需求:查看
在省财政厅的支持下,我团自2011年至今一直采用进口灯光设备进行演出,创排、复排彰显时代新风采的精品芭蕾舞剧,共排演《斯巴达克》、《罗密欧与朱丽叶》、《天鹅湖》《铁人》、《榜样》、花木兰》、《八女投江》、《巴黎圣母院》、《七夕》等多部芭蕾舞剧,其中芭蕾舞剧《八女投江》荣获第十五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大奖、中共中央宣传部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芭蕾舞剧《花木兰》荣获第十三届全国舞蹈展演优秀剧目奖;芭蕾舞剧《铁人》荣获中宣部第十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花木兰》《巴黎圣母院》《天鹅湖》国际巡演获得2023-202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
2025年我团拟采购28台电脑摇头图案切割灯,我团2019年-2024年共有60台电脑灯摇头图案切割灯,其中40台处于老化状态仍在坚持使用,20台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每年财政专项拨款200万左右用于舞美设备购置。
我团每年演出近80场,每场需要200台以上的电脑灯,其中电脑摇头图案切割灯需要90台以上;现有灯光并不能满足排演剧目需求。一般电脑灯设备五年就会老化,现我团在排演剧目中仍然在使用,说明进口品牌的电脑灯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如新设备不能及时更新,将会是我团演出面临的一大难题。如果灯具零部件继续老化,后期零部件停产、光输出功率低等原因,将使得我团不得不继续使用老化的设备,这样不但设备没有统一的完整性,而且设备差异过大,有些灯亮,有些不亮,而且还会给演出造成安全隐患。
2025年我团拟采购28台电脑摇头图案切割灯为进口灯光设备。主要原因:一是其设备的安全稳定性、高的显色指数、符合国际标准(EMCLVDUL)。目前包括国家大剧院,中央芭蕾舞团,上海芭蕾舞团等国家级的艺术院团均使用进口灯光设备;二是我团每年进行国外演出,因规格原因,国外剧场只能接受进口灯光,不允许使用国产灯光。
2025年我团将进行优秀剧目走出去国际巡演、“反法西斯”题材舞剧《八女投江》国内巡演活动和首届辽宁(沈阳)国际芭蕾舞比赛组织世界国际芭蕾舞比赛等重大演出活动。国际巡演期间设备需进行长时间的海运,需要有另一批设备进行国内演出,现有设备不能分开同时完成国内国际演出巡演任务。首届辽宁(沈阳)国际芭蕾舞比赛期间又会涉及多个剧场同时进行比赛,就会需要更多的舞台灯具分开演出。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供货及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5日23时59分至2025年08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5号同方世纪大厦B座14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邮件加密文件等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芭蕾舞团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运河路223号
联系方式:024-869096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5号同方世纪大厦B座1407室
联系方式:18624040042
邮箱地址:lnzhaohong@126.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150001040035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盛礼、吴凡
电话:15840103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