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16号附6号(自编号01-02)房产招租 | ||
| 项目编号 | 202507003910 | 租赁底价 | 0.01134万元/平方米/月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8-01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12-11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一、招租方承诺
二、标的简况
|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16号附6号(自编号01-02)房产招租 | ||||
| 坐落 | 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16号附6号(自编号01-02) | 楼盘名称 | - | ||
| 租赁底价 | 0.01134万元/平方米/月 | 租赁期限(年) | 3 | ||
| 租金支付方式 | 半年付 | 免租期 | 1个月 | ||
| 租金递增方式 | 逐年递增5% | 招租用途 | 商业 | ||
| 产权证号 | 渝(2024)江北区不动产权第000841821号 | ||||
| 楼层 | 名义层-2层(实际为1层) | 结构 | 混合结构 | ||
| 房屋证载用途 | 商业服务 | 招租面积(㎡) | 99.02 |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自合同签订且收到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以届时现状移交租赁标的 |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重庆汇丰2024字第51094号 |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4-11-14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内如有垃圾需承租人自行清理,现有设施、设备由承租人继续使用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承租后承租人自行增加安装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及广告牌等)在合同到期后如不再使用由承租人自行拆除,相关费用自行承担;招租方不对承租人自行增加的设施、设备拆除作出任何补偿; 2.租赁期间严禁留人住宿、(除宾馆、酒店、民宿特殊行业除外),不得经营易燃易爆、资源回收、加工、酿酒以及产生噪音、异味、污染环境等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项目,如有符合经营餐饮的标的,承租人必须保证符合环保、消防、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使用烟道、管道排污、动力电等问题需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3.招租方未在上述标的内加装任何天燃气相关设施、设备,也未加装天燃气表,如承租标的存在上述设施、设备均为此前承租人加装,招租方不对该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合规性负责。如需继续使用或更名过户,需由承租人自行与原承租人沟通解决,费用自理,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承租标的无烟道,则不得经营餐饮。(若标的原已经营餐饮的,不受此限制)。 5.本次招租标的内部若存在打通或分隔使用,招租方以届时现状进行移交。若承租方在使用标的时需调整标的内部结构,需提前报招租方取得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6.本次招租按照名义楼层(或实际楼层)披露,意向承租方需自行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所在楼层。 7. 本次招租“标的坐落”信息出自产权证记载或招租方常用地址信息,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租赁标的实际坐落名称(门牌号)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记载为准。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 13883209224 | ||
三、招租方简况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市江北区城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市江北区城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00 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江北分中心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经理 | 联系电话 | 138966501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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