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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殡仪馆火化用柴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朝阳市 竞争性谈判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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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殡仪馆火化用柴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撰写单位: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9-30

  
项目概况

朝阳市殡仪馆火化用柴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300-01830
项目名称:朝阳市殡仪馆火化用柴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1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说明

一、采购明细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 数量(吨)
1 0#柴油 0号 30
2 -35#柴油 -35号 30

1. 预估采购量:全年计划采购0号柴油30吨、-35号柴油30吨。此数量为暂估量,实际采购量按采购人月度或批次需求计划执行。

2. 最终结算以采购人实际签收确认的数量为准。

3. 无论实际采购数量如何,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超预算金额。

二、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按照比率报价,比率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报价时按照当期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价格标准为基础,按比率进行报价。所有不同品种成品油均采用同一个比率。

注: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三、技术要求

1.所投产品的稳定性、安全性、耐用性及其他性能品质符合国家标准,符合消防安全。

  2.投标人提供的油品,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GB 19147-2016 车用柴油》中规定的0号和-35号柴油的全部技术指标。

油品中不得添加任何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确保燃烧充分,减少环境污染。

  四、其他要求

1.为项目提供运输的车辆、人员及相关装卸等服务,须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2.因油品问题导致招标人设备出现问题,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3.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1小时内必须响应并根据采购方要求随时调换。

4.投标人在加油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给招标人造成财产损失损坏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

5.在合同履约期内,中标人应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的用工人员意外伤害事故或用工人员致他人意外伤害等事故涉及的责任和赔偿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就此向招标人主张任何权利。

6.每次送货随油品提供本批次油品的检验报告。

五、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1年。

2.交货地点:朝阳市殡仪馆。

3.供货要求:按需供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将采购人所需数量送达到交货地点。

4.结算方式:实际付款金额=当期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价格标准×中标人所报比率×实际用量。

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结算价凭对应发票支付费用。

6.验收

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识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08日23时59分至2025年10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以现场实际解密时长为准。如有问题可拨打开评标服务部电话进行咨询:0421-2836536;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2.本项目收取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或邮寄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06室(双塔区人民路1B四楼),收件人:王天蕾,联系电话:0421-2836536。送达时间以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 3.请供应商在投标授权人信息中准确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用于项目谈判。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市殡仪馆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北山
联系方式:13019930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联系方式:0421-2865003
邮箱地址:详见采购文件
开户行: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学锋 朱佳琳 肖德强
电  话:0421-286500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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