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辽宁省少数民族及边境地区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39173
项目名称:2025年辽宁省少数民族及边境地区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50000
最高限价(元):26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1包、02包兼投不兼中,中标顺序按包号正顺序。主要包括:应急广播系统设备采购,主要包括应急广播平台、传输覆盖网适配设备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及系统调试及工程施工,大喇叭系统及接收终端的设备采购及运输(发货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存储费用)等,以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4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1包、02包兼投不兼中,中标顺序按包号正顺序。主要包括:应急广播系统设备采购,主要包括应急广播平台、传输覆盖网适配设备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及系统调试及工程施工,大喇叭系统及接收终端的设备采购及运输(发货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存储费用)等,以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110000
最高限价(元):31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涉及新宾县、本溪县两个县的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的安装调试及网络服务。本项目主要完成大喇叭系统(包括前端及终端)的安装调试、网络改造及租赁服务。需要进行工程施工、设备二次运输(将设备从供应商集中存储地点运送至安装点位)、安装调试、网络服务等(含3年的网络服务和大喇叭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为交钥匙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设备到货验收通过后(45)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1日18时00分至2025年08月1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辽宁政府采购网新增评标辅助工具,评标开始时,首先检测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多家供应商IP重复等围标或串标违规线索信息。如系统检测出上述情况,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北一马路108号
联系方式: 024-23251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25779
邮箱地址:syzbsc@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24018026221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大勇
电话:024-22525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