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1.调研人:禹州市人民医院2.调研项目名称:禹州市人民医院灭火器采购项目3.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器箱一批(含送货、搬运、就位、安装、旧设备回收清理、税费等全部费用)4.质量标准:必须符合最新《手提式灭火器》(GB 4351-2023)国家标准,具备国家消防产品3C认证,产品全新、未过期、压力正常、证件齐全、可正常通过消防检查。二、参与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链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3.具备消防器材销售、配送及售后服务能力,能按时完成供货及现场摆放安装。4.所投产品具备消防3C认证、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全套资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三、报价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证明:1.报价函(报价明细)1.1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1.2报价函分项报价与合计金额不相符,则以合计大写金额为有效报价。2.参与报价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3.参与报价公司的经营许可复印件(经营范围涵盖所投产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4.参与报价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本次参与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5.参与报价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参与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6.参与报价公司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加盖公司公章。7.具备国家消防产品3C认证证书、检测报告。8.售后服务承诺。四、报价要求:1.报价单应根据贵公司人力资源成本合理报价。2.此次报价内容含税、含运费、含安装就位、全包单价及总价等费用。3.报价资料须按照《三、报价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证明》所列顺序排版,并提供目录。4.报价资料使用纸质文本打印、签字并盖章,以快递、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提交至调研人;因我院采购项目较多,为便于区分,邮寄时请在封面(包装外)注明参与报价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暂不接受电子文档;如因报价供应商邮寄时未在封面(包装外)注明参与报价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导致调研人难以辨认邮件内容和来源,所造成的后果由该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报价时间及报价资料递交地点1.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下午5:30前(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医院不予受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可延长时间(另行通知)。六、注意事项1.本次调研仅作为制定采购预算价的参考依据,不用于其它任何商业目的。2.报价明细须以项目需求为准。七、联系方式1.医院邮寄地址:河南省禹州市人民医院(康复路1号) 综合治理办公室收,邮编:461670;2.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4-6068737。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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