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友谊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 已由 友谊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友谊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友发改字〔2025〕8号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 友谊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车购税和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友谊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友谊县Y616小成富村至成富乡公路、县道X501东建至友邻公路。
2.2建设规模:项目提质改造公路2条,总长度27.93公里。其中,乡道Y616小成富村—成富乡公路约9.216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55.314千平米,利用小桥30.58m/2座,利用涵洞120m/14道,平面交叉25处;县道X501东建—友邻公路东建乡至新镇乡段约18.714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135.514千平米,利用涵洞91.0m/8道,平面交65处(以施工图纸和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为准)。
2.3本工程计划工期:2025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共计349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质量目标要求:严格监督承包人履行施工合同,工程交工质量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规定的合格标准;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到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的优良标准。
2.5安全目标要求: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国家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关于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的要求施工,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6施工监理合同段的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2.8招标控制价:57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竣工日期为准)交/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3.1.3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2024年)不得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4)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