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宁市江南东片区排水流域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重)
二、招标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4418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20日
四、更正日期:2025年8月28日
五、更正事项:
序号 |
原招标文件所在章节、条款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100.0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及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中应用的通知》桂建设计消防〔2025〕6 号要求,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 用信用评价结果。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文件中“企业信誉 实力分”涉及信用评级评价结果应用的,评标时设计企业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最高的投标人自治区级诚信得分×100×70%(取70%~10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最高的投标人区市级诚信得分×100×30%(取0~30%)。 【备注:①由招标人决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级、区市级比例,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②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各设区市的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③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中查询后计分。如最高的投标人区市级诚信得分为0,考虑到0不能作为除数,此时应选择该市最高的设计企业诚信得分代替,此设计企业可不为此次投标人。如,甲、乙、丙投标企业项目所在地市级评分为0分,-5分,-10分,该市最高的设计企业诚信得分为20分,市级诚信分得权重为30%,则各投标人市级企业信誉实力得分为: 甲:0/20x100*30%=0分; 乙:-5/20x100*30%=-7.5分, 丙:-10/20x100*30%=-15分。】 |
4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11日09时30分 |
2025年09月16日09时30分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投标人自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体育路4号
联系人:傅盈荧
电话:0771-311115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66号阳光100上东国际T2栋9楼910
联系人:沈思
电话:0771-8053720/13481016903
招标人:南宁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E4501002816024418001001]南宁市江南东片区排水流域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重).GXCF
附件: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
南宁市江南东片区排水流域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服务更正公告(一)(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