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档案馆北京总库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及卫生评价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战规总院核工业档案馆北京总库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及卫生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核工业档案馆北京总库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及卫生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单位
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单位需要组织“三同时”评价和验收。核工业档案馆北京总库建设项目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建设项目开展“三同时”评价及验收。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中核集团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职业安全管理及职业卫生管理的要求,在核工业档案馆北京总库项目开展以下工作:
1、对项目开展职业安全预评价和职业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编制职业安全预评价报告,职业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指导初步设计和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设计和运行符合国家职业安全管理委求,确保项目建设的合理性;
2、对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设计专篇评价,竣工后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并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指导初步设计和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设计和运行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管理要求、确保项目建设的合规性;
交付主要要求及成果(清单):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核工业档案馆北京总库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核工业档案馆北京总库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核工业档案馆北京总库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各3份;
- 建设项目试运行后15日内完成《核工业档案馆北京总库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核工业档案馆北京总库项目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评价报告》各3份;
- 评价报告书应按规定通过专家评审后方可作为成果交付。
更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内容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评价及成果交付。
2.3 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北京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本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的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同时应答人具有有效的安全评价资质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且具备以上“双资质”的全覆盖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内(2022年7月至应答截止时间)分别承担不少于3项(每项分别包含职业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评价2种业绩)的同类服务业绩,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材料。如合同则需提供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查询截图。
(5)其他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参与本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本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7月17日17:00—2025年7月21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本采购项目名称)。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和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纸质版应答文件到指定地点(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供采购单位存档使用。
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7月22日9: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并完成应答文件的传输,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应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应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因应答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答供应商自行承担。
(2)纸质应答文件份数及存档要求(适用:1份正本),纸质版必须同电子版保持一致。当纸质版和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纸质版文件递交时间与电子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供应链公司)。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
7 谈判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5年7月22日9:30,(提醒: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文件递达/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9:00)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会议室。
7.2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和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
联系人:李享
电话: 15101541062
电子邮件:lixiang@cnsc-sh.com
采购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021-61592133(不接受采购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cnscjjjd@cnsc-sh.com
10 其他说明
10.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10.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3如供应商存在采购公告3.2第(6)条规定的,平台会自动生成风险预警项,并自动剔除相关供应商,经平台自动剔除的供应商将被平台记录为围串标高风险供应商,并根据供应商所在名录级别冻结参与相应范围电子采购平台采购项目的权限。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采购单位: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