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2.00 分 技术响应:30.00 分 商务响应:3.00 分 售后服务:6.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0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4.00 分(如有)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98%(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 42.00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0~30.00) | 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性等进行评审,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清单中技术性能指标 中打▲处负偏离或者未提供证明材料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打▲处指标须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以每个打▲处的详细要求为准) | 30.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企业实力(0~3.00)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有效的体系证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方案(0~3.00) |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售后服务人员的综合能力及现场服务措施(如响应时间服务范围、应急处理方案等)等进行评分,优得3分、良2.7分、中2.4、差2.1 分、无得0分 。 | 3.00 |
培训计划及质保方案(0~3.00) | 根据培训计划的严密、科学、组织性, 质保方案的可靠、全面性等方面进行打 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 差:2.1分;无:0分。 | 3.00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调试方案(0~10.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团队、计划进度、项目管理、设备安装方案、调试大纲以及验收方案的科学有效程度进行综合评分。提供的方案详细合理,针对性强的,得10分;提供的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9分;提供的方案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8分;提供的方案较差,缺乏针对性的,得7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业绩(0~5.00) |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智能化设备或电子信息设备供货业绩(不包含厂房、住宅、轨道交通)电子信息设备或智能化或弱电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2.5分,最多得5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上述材料必须反映出业绩评审所需的信息内容,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5.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团队(0~4.00) | 1、投标人拟派的售后服务团队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具有工程师证书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拟派的售后服务团队其他项目团队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以及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程证书(高级))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多可得3分(以上人员一人一证,不可重复计分)。(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及近6个月2024年10月-2025年3月社保缴纳情况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4.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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