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623]DXZB[GK]20250001
二、项目名称:林甸县2025年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林甸县2025年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大庆市鑫尘源热力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凤九路4号 | 6,866,818.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林甸县2025年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服务类(大庆市鑫尘源热力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林甸县2025年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 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全部内容 | 1、林甸县对2025年生活垃圾由林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鹤鸣湖镇五星二屯)转运 至大庆市城发环保能源(大庆)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 2、选用合规且适配的运输车辆,运输前检查车辆车况。运输过程规划合理路线, 避开交通高峰与敏感区域,确保安全、环保运输,实时跟进运输进度与车辆状态。 3、安排专业清运车辆,按规范流程收集垃圾,统一运输至垃圾临时堆放点。运输 时按交通要求不超速、不超载,防止遗撒,到达堆放点后有序卸料,配合堆放点管 理做好相关衔接。 4、乙方应做好各类安全工作,在垃圾清运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 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服务 | 满足招标人验收要求 | 6,866,818.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红岩、吴月鑫、李春辉、李秀媛、甄春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相关标准执行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林甸县2025年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 7.78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林甸县2025年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 大庆市鑫尘源热力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8.00 | 5.00 | 8.93 | 91.93 | 6,866,818.00 | 6,866,818.00 | 1 | 1 | |
| 大庆市金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3.20 | 5.00 | 8.91 | 87.11 | 6,883,170.00 | 6,883,170.00 | 2 | 2 | |
| 大庆合化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2.00 | 5.00 | 10.00 | 87.00 | 6,132,000.00 | 6,132,000.00 | 3 | 3 | |
| 大庆市实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0.80 | 5.00 | 8.90 | 84.70 | 6,890,324.00 | 6,890,324.00 | 4 | ||
| 大庆市博庆源热力有限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评审不通过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林甸县林甸镇邮政路西四段路南
联系方式:16645413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大庆市服务外包园A3楼2单元502室
联系方式:0459-89720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459-8972049
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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