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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集零碳智造产业园(二期BD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 E3706002318008666(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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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中集零碳智造产业园(二期BD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市元卓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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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莱山区
- 2.2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7.8万㎡,可建设用地面积约22.7万㎡,建筑面积约14.5万㎡,主要建设办公配套、智慧厂房、最大跨度36米标准厂房。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施工图设计周期:自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所有设计工作,并经发包人确认及通过主管部门评审。 施工周期:自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的设计规范、标准、城市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发包人、使用方的要求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强制性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规定)。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的所有内容,具体包含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相关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服务、优化、后期服务等内容及与工程各专业相关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及质保期的保修。
-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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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须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②须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③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④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正式在岗职工。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一级注册建筑师须提供电子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 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规定)。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1)投标人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8.5亿元或总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设计和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注:如为联合体业绩,则设计业绩以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该项目设计的单位业绩为准、施工业绩以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该项目施工的单位业绩为准。
(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8.5亿元或总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者总监理工程师。 - 3.5 其他要求:信誉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一“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满足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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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5日 20:00至2025年12月10日 20: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8%E6%A0%BC%E5%BC%8F%E4%B8%BA.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12月30日 09: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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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30日 09: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xzzx/index.jhtml%EF%BC%89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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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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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其他
- 7.1 本项目采用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
- 7.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执行《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烟建建管〔2023〕2号)。
-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陈晨,电话:0535-67759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汝浩,电话:0535-6927683。
- 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联系人:万宝恒,联系电话:0535-6895583,邮箱:pengrongwu3936@yt.shandong.cn,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2号莱山区住建局512室。
- 7.5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1、678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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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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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烟台市元卓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A座20、21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陈晨 联系人:张汝浩、邢传尧、楚亚丽 电话:0535-6775911 电话:0535-692768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thzb2003@163.com
监督部门: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5-6895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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