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防护工程已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发[2025]383号和石发改发[2025]42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于石泉水库沿线,含城关镇及曾溪镇;
2.2 工程规模:对石泉水库沿线实施应急池及配套收集管网工程、防撞护栏工程、围网更换工程、分散式污水处理工程、应急物资更换、生态护岸工程等建设内容;
2.3 项目投资总额:163364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6336400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石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防护工程;标段编号: E6109003546jngnde1ak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石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防护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石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防护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岗项目(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3.2 标段名称:石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防护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及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资格、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外省进陕施工企业基本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及委派项目负责人资质、信用等信息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3.5 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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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诉讼及仲裁情况: 申请人在2022年12月至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指投标人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诉讼及仲裁且经判决或仲裁败诉,以判决书(仲裁书)或企业自述文字材料为准;
3.8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部组成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截图须体现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9 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申请人自述承诺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10 履约情况说明:2022年12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申请人自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3.11申请人需提供参加工程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12 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自述材料加盖公章。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 2025-12-24 09:00起至2025-12-29 17: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标段名称:石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防护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4日14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石泉县人民政府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8.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8.2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因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8.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8.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傲唐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向阳路政务服务中心十二楼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FED创新中心A栋604 |
| 联系人: | 汪贤军 | 联系人: | 鲁信新 |
| 电话: | 17868652232 | 电话: | 15029342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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