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就G228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工程(大风江至高德段)K3+900~K39+000段施工(项目编号:E4500002802005537)招标文件疑问的答复如下:
序号
|
问题描述
|
答复
|
1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能力”评分中提到的“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是否指的是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是,详见澄清内容。
|
2
|
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在2021年9月1日发布公告,“暂停用李春奖名称。在奖项名称变更完成批复前,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名称不变”。请问,“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是否等同于“李春奖”?
|
“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等同于“李春奖”。
|
3
|
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格式,招标文件中P74、P75评分因素要求章节格式与P198技术文件要求章节格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
施工组织设计格式为系统固定格式,无法修改。投标人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对应评分因素进行编制。
|
4
|
招标文件P77,评标办法技术能力,自2020年11月1日起投标人完成的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鲁班奖、詹天佑奖、李春奖、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1分,满分5分。请问2020年11月1日是否为项目获奖时间?
|
是
|
5
|
2标施工图第三批、3标施工图第十六批、4标施工图第三批。图纸压缩包打不开,请问能否重新上传以上三个图纸?
|
已重新上传。№1标段-№4标段上传的图纸均相同,也可从其他标段自行下载。
|
6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对项目经理和总工在岗要求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知正文3.5.5要求:“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两处表述不一致,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交法规》〔2020〕1号文已取消撤离证明改为投标人书面承诺,请问关于本项目项目经理和总工在岗的是否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和总工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到本项目履约的承诺即可?
|
是
|
7
|
№4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项目名称“G228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工程(大风江至高德段)K3+900~K39+000段施工№3标段”是否有误?
|
修改为:G228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工程(大风江至高德段)K3+900~K39+000段施工№4标段
|
8
|
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投标报价说明,2.1本次招标采用系数报价法,……。报价方式是否有误?
|
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内容修改为: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由承包人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 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 15.4 款的规定,按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 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7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无 。
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1)№1标段工程量清单:子目号610-23多功能交通站2套,123829元/套,合价为247658.00元。(2)№2标段工程量清单:子目号610-21多功能交通站1套,123828.77元/套。(3)№3标段工程量清单:子目号610-22多功能交通站1套,123828.8元/套;子目号424浮动式柔性防船撞装置4套,250000元/套。(4)№4标段工程量清单:子目号610-23多功能交通站1套,123828.75元/套;子目号425浮动式柔性防船撞装置(尺寸13.7*9.2m,防撞能力按300t船舶设计)4套,250000元/套;子目号426浮动式柔性防船撞装置(尺寸13.7*9.2m,防撞能力按4000t船舶设计)4套,250000元/套。以上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2.9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按发包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 1.5%计,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
9
|
我单位无2024年度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024年度全国综合评价出结果,请问信用等级的认定是否参照2024年度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0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带标段号:如:G228 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工程(大风江至高德段)K3+900~K39+000 段施工№1 标段。而项目投标文件的格式中,多处需要填项目名称及标段号,请问是否按如下格式填写:G228 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工程(大风江至高德段)K3+900~K39+000 段施工№1 标段(项目名称)№1 (标段)。如果不是,请明示如何正确填写?
|
统一按“G228 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工程(大风江至高德段)K3+900~K39+000 段施工№ 标段”填写。
|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2.2.2(4)“技术能力:自2020年11月1日起投标人完成的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鲁班奖、詹天佑奖、李春奖、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1分,满分5分。”修改为:“技术能力:自2020年11月1日起投标人完成的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鲁班奖、詹天佑奖、李春奖(或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1分,满分5分。”
三、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