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XCZB00-2510021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法官培训中心餐厅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分包信息: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段
序号 | 包名称 |
备注 |
1 | 河南法官培训中心餐厅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 按照餐厅实际需求进行供应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 河南法官培训中心餐厅食材供应服务,包括米、面、油、调料、豆类、蔬菜、水果、畜肉、禽肉、蛋、奶等的采购,包含其供货、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现场服务、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
5.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供应商服务质量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
5.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质量标准要求:所供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5.5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3.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财库【2012】124号文件中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属于国家免税政策支持不需要缴纳或达不到起征点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3.6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声明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5年10月30日至 2025 年11月05日(提供期限自文件获取时间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 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1)现场方式: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楼2209室)现场缴纳文件费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 邮寄方式: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文件费以公对公(不接受私对公)转账方式转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河南法官培训中心餐厅食材供应服务项目文件费(备注可简写)。并将“银行回单、营业执照与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作为附件,“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作为正文,“**公司领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作为邮件名称,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hnxc1606@126.com,我司收到邮件并核实内容后邮寄发出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缴费方式:现金(不接受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或对公转账,如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账户如下:
户名: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号:758371902699810105
(供应商转账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本报名资料不做为资格审查依据,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审查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至时间:2025 年1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 年1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82号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方式:0371-65762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张先生、王女士
电 话:0371-63979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63979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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