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浑南区桃仙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2-00752
项目名称:浑南区桃仙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浑南区桃仙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二、预算金额:900000.00元人民币
三、项目概况:为进一步促进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按照《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以及省、市相关要求,浑南区拟开展桃仙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编制《浑南区桃仙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内完成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浑南区
八、维保期(质保期):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
九、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
中标单位需按照自然资源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浑南区的工作要求,开展《浑南区桃仙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通过基础数据收集、实施单元内空间利用现状分析与问题诊断、整治潜力分析、子项目策划以及资金平衡分析等工作,最终形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文本、图件、数据库等成果。具体包括:
(1)资料收集与整理
收集整理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浑南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浑南区城镇开发开发边界布局优化成果、浑南区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后成果、耕地质量等别成果等,并进行梳理分类与处理。
(2)主要工作内容
1)分析评价。包括问题诊断、潜力分析、风险评估等内容;
2)整治目标与功能分区。包括总体整治目标、规划功能分区等内容;
3)整治内容及子项目安排。包括整治内容安排、子项目安排、子项目实施计划等内容;
4)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包括投资估算依据、资金测算分析、资金筹措方式、资金平衡分析等内容;
5)效益分析。包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内容。
辅助浑南区相关部门完成实施方案报批过程中公众参与、权属调整、风险评估等环节的技术支撑工作。
2.主要依据
(1)《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
(2)《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4年12月);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十、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方式:
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项目成果经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审核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
付款条件:
以财政资金到位为支付前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3日18时00分至2025年07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2楼开标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024-248219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
邮箱地址: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张冬妮、徐曼
电话:02431918388-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