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2025-DLGK-C0022-B00(招标文件编号:FJ2025-DLGK-C0022-B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机关及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利家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4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机关及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折扣率(%):8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利家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机关及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机关及分局食堂 | 所采购服务商须保障采购人食堂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大米、面粉、禽蛋、食用油、豆制品、奶制品、调味品、烘焙材料、各类辅料,各类蔬菜、水果,新鲜肉类、新鲜水产品,冷冻食品(水产品冻品、肉类冻品)、干货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期为一年,从双方签订合同的生效之日起。 | 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地方标准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颖、吴秀平、庄礼瑜、陈登亮、陈文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中标金额100万元以内,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部分,费率0.8%)计算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账户名: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 账号:3500188640005250553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39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情况: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所有资格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均符合要求。
3.利家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96.60分;中标结算系数为:0.8。
4.本项目以中标人的结算系数作为合同期间结算的依据,收费标准中所述“中标金额”仅作为计算代理服务费使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3号
联系方式:余鸿飞15080009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
联系方式:张辉、高雅莲、凌懿0591-83053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辉、高雅莲、凌懿
电 话:0591-830531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