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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市屯留区第二热源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40424202510310012-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长治市屯留区   
 一、招标条件   
 本 招 标 项 目 长 治 市 屯 留 区 第 二 热 源 一 期 工 程 总 承 包 ( 招 标 编 号 :   
 140424202510310012-02)已由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   
 备案(项目代码:2509-140405-89-05-601363)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屯留区锦康   
 热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市屯留区第二热源一期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建设单位:长治市屯留区锦康热力有限公司   
 2.3 建设地点:长治市屯留区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 项目总体建设规模及内容:1、一级热网 DN700 依托山西康庄热力有限公司一级   
 热网主管 DN1200 引出,起点为屯东线与二广高速交叉口西南角至建设南路与嶷山西大街   
 西南角。2、敷设一级热网里程约 14.6km,管径为 DN700-DN200,一级热网接入点为山西   
 康庄热力有限公司主管 DN1200,终点为建设南路与嶷山东大街西南角原有一级热网 DN500;   
 敷设二级热网里程约 0.7km,管径为 DN350-DN250,二级热网接入点为在职教热力站旁新   
 建体育中心热力站,终点为体育小镇和城南小学;新建一座中继泵站(一期只做建安部分)、   
 新建一座集中补水站,中继泵站和集中补水站位置在麟泽大道与久安路西南角;新建一座   
 体育中心热力站,位置在原职教热力站南侧。   
 2.6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从项目测绘、勘察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   
 工作,包括项目测绘、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及安装、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   
 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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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项目建设周期:15 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独立法人   
 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企业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   
 其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   
 力。   
 3.2.2 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3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执业资格。   
 3.2.4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   
 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   
 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6 财务要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新   
 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   
 供)。   
 3.7 投标人须具备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如是联合体各方   
 均提供)。   
 3.8 投标人须具备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和社保明细(须含项目负责   
 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3.9.2 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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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和组织实施;   
 3.9.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   
 的投标将被拒绝;   
 3.9.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3.10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2月02日   
 获取方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s://***/   
 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法: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长治市)(https://***/   
 zhi.gov.cn)”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s://***/   
 zhi.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30分   
 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准备好   
 CA锁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   
 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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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纸质方式提出:   
 接受异议单位:长治市屯留区锦康热力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55-7681666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长治市)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治市屯留区麟绛西大街66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55-7522123   
 电子邮件:tlzjj123@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屯留区锦康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屯留区康庄工业园区康庄西街 2 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5-7681666   
 联系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治市潞州区景新街 29 号   
 联 系 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18003453280   
 联系邮箱:rhzb_12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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