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陈营镇城区供排水建设项目-第一次答疑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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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人的其它要求:新增以下两条。
1、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专用要约条款 条款号:8.3.2 工程履约担保
?接受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10%;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天内提交。
?工程担保其他要求:接受银行保函担保,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款 10%;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天内提交。为规范履约保证金管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企业提交履约保证金,若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须为“见索即付”保函,并提供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保函财务费用的相关原始凭证(缴款凭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由于系统无法同时勾选以上两项,请潜在投标人以上均须响应。
2、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专用要约条款 条款号:9.4 工期延误赔偿费
?赔偿金额 5000 元/日历天
?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由于系统无法同时勾选以上两项,请潜在投标人以上均须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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