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区2025年成都平原水田恢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德阳市罗江区新盛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德阳市农业农村局 | 批复文号 | 德农函【2026】7号 | ||||
建设地点 | 德阳市罗江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水田恢复建设5000亩,田块整治616.65亩,土壤培肥5000亩,建设渠系33.684千米,建设田间生产路4.986千米及其他配套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600.0 | ||||||
类似业绩 | 其他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施工、监理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1-30 00:00至2026-02-04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1-30 00:00至2026-02-04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比选申请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报名截止日期,至少完成3个总投资额不低于1500万的招标代理业绩(需提供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以下截图:代理机构比选公告与结果公示、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招标代理代理从业印章;主要技术人员(至少4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招标代理从业印章。以上人员岗位不重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专家团队(至少2人):具有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证书; 4.公司不存在合同纠纷案件(自行承诺); 5.各申请单位的比选材料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命名,未按要求命名视为无效,并标注“书签”,发送至电子邮箱182378639@qq.com。6.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按中标金额为基准价,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基础上根据《德阳市罗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下浮60%计取。7.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 ||||||
联系人 | 龚老师 | 联系电话 | 139810737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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