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组团式”帮扶教学及设施设备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中市汉台区北关办事处滨江公园壹号11号楼11-A座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xzc-2025009
项目名称:2025年“组团式”帮扶教学及设施设备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组团式”帮扶教学及设施设备能力提升项目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791,62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91,622.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教学仪器 | 2025年“组团式”帮扶教学及设施设备能力提升项目1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91,622.00 | 3,791,622.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合同包2(2025年“组团式”帮扶教学及设施设备能力提升项目2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208,37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08,378.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教学仪器 | 2025年“组团式”帮扶教学及设施设备能力提升项目2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208,378.00 | 4,208,378.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组团式”帮扶教学及设施设备能力提升项目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合同包2(2025年“组团式”帮扶教学及设施设备能力提升项目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组团式”帮扶教学及设施设备能力提升项目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②、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③、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⑤、授权代表: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
合同包2(2025年“组团式”帮扶教学及设施设备能力提升项目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②、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③、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⑤、授权代表: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至 2025年06月09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3: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北关办事处滨江公园壹号11号楼11-A座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北关办事处滨江公园壹号11号楼11-A座二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北关办事处滨江公园壹号11号楼11-A座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招标文件现场领取;2.请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阳县天津高级中学
地址:略阳县接官亭镇蹇家坝村
联系方式:0916-4833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北关办事处滨江公园壹号11号楼11-A座
联系方式:13109199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女士
电话:13109199190
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