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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普通国道公路边坡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等三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普通国道公路边坡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等三项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保定市国道G108北京至昆明公路K144+380至K144+460等10处普通国道边坡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5】40号、《关于保定市省道S241宝昌至平山公路K486十200至K486十300段边坡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5】39号、《关于保定市国道G107北京至香港公路北河特大桥下行等4座桥梁群结构监测系统试点项目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5】3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保定市国道 G108北京至昆明公路 K144+380至 K144+460等10处普通国道边坡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5】83号、《关于保定市省道S241宝昌至平山公路 K486+200至 K486+300段边坡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5】84号、《关于保定市国道 G107北京至香港公路北河特大桥下行等4座桥梁群结构监测系统试点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5】82号批准。招标方案已由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保交招核字【2025】28号核准批准。项目业主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保定地区。
2.1.2建设规模:
保定市国道 G108北京至昆明公路 K144+380至 K144+460等10处普通国道边坡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保定市国道 G108北京至昆明公路 K144+380至 K144+460等10处边坡增设的监测、预警报警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与边坡监测系统对接,实现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地图展示、数据查询与统计、异常报警等功能。
保定市省道S241宝昌至平山公路 K486+200至 K486+300段边坡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保定市省道 S241宝昌至平山公路 K486+200至 K486+300段边坡增设的监测、预警报警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与边坡监测系统对接,实现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地图展示、数据查询与统计、异常报警等功能。
保定市国道 G107北京至香港公路北河特大桥下行等4座桥梁群结构监测系统试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桥梁群结构监测系统,对国道 G107北京至香港公路北河特大桥下行等4座桥梁群增设监测、预警报警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与部省桥梁群监测系统对接,实现基础设施管理、地图展示、数据展示查询与统计分析、异常报警等功能。
2.1.3计划工期: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起3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6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基础设施技术性监测预警期)36个月。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交(竣)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基础设施技术性监测预警期)和保修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条件:满足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3.1.2财务要求: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3.1.3业绩要求: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满足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5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如为独立投标,且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将项目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且分包份额不低于2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工作的合同份额不低于24%。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2个。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3日上午09:00至2025年5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未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人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冀财采【2023】14 号《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分开上传。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明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暗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霍青电话:0312-3209949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亚林电话:0311-69052062
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2-3208627
电子邮箱:gsglzb@126.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保定市普通国道公路边坡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等三项工程施工 | 投标人 | 9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保定市天威西路36号
邮编:071051
联系人:霍青
电话:0312-3209949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编:050000
联系人:黎亚林、蒋世伟
电话:0311-69052062
电子邮件:ahzb6@126.com
14.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新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4、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投标人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1、近5年(2020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机电工程(含监控系统)施工业绩。 2、近5年(2020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基础设施技术性监测预警基础设施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相关业绩(内容包括基础设施监测或健康监测或安全监测或智能监测与预警等;基础设施指道路或桥梁等)。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过去1年(2024年5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机电工程或公路监测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机电工程或公路监测项目合同被解除。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近5年内(2020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1项公路机电工程(含监控系统)施工项目或公路基础设施技术性监测预警基础设施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相关项目(内容包括基础设施监测或健康监测或安全监测或智能监测与预警等;基础设施指道路或桥梁等)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
机电施工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5年内(2020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1项公路机电工程(含监控系统)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监测分项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近5年内(2020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1项公路基础设施技术性监测预警基础设施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相关项目(内容包括基础设施监测或健康监测或安全监测或智能监测与预警等;基础设施指道路或桥梁等)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附件2: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标委员会对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技术建议书、主要人员、履约信誉、企业业绩等因素进行评分,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确定前3名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技术建议书得分也相等时,以技术建议书第二项机电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综合得分未进入前3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个信封不予开封。 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3个或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打分,均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第二个信封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评标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目标、项目负责人、机电施工分项负责人和监测分项负责人相关信息;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 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6)投标人提出的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选用的设备主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要求。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技术建议书(投标文件暗标部分)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和各分项最高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8)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单位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其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机电施工分项负责人、监测分项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25分 履约信誉15分 企业业绩2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3.2.4 |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本款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的复核结果一致; (2)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的复核结果一致; (3)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前述(1)、(2)、(3)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无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技术建议书 (暗标) | 40分 | 对招标项目理解 和认识(5分) | 4.1-5.0 | 理解和认识准确,思路清晰、全面 |
3.1-4.0 | 理解和认识较准确,思路较清晰 | ||||
3.0 | 一般 | ||||
机电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10分) | 8.1-10.0 | 科学合理、齐全完整 | |||
6.1-8.0 | 较科学合理、较齐全完整 | ||||
6.0 | 一般 | ||||
监测预警实施方案(10分) | 8.1-10.0 | 科学合理、齐全完整 | |||
6.1-8.0 | 较科学合理、较齐全完整 | ||||
6.0 | 一般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4分) | 3.3-4.0 | 科学合理、齐全完整 | |||
2.5-3.2 | 较科学合理、较齐全完整 | ||||
2.4 | 一般 | ||||
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4分) | 3.3-4.0 | 科学合理、齐全完整 | |||
2.5-3.2 | 较科学合理、较齐全完整 | ||||
2.4 | 一般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4分) | 3.3-4.0 | 科学合理、齐全完整 | |||
2.5-3.2 | 较科学合理、较齐全完整 | ||||
2.4 | 一般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3分) | 2.5-3.0 | 科学合理、齐全完整 | |||
1.9-2.4 | 较科学合理、较齐全完整 | ||||
1.8 | 一般 | ||||
2.2.2(3)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负责人 | 1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0-10 | 每增加1项担任公路机电工程(含监控系统)施工项目或公路基础设施技术性监测预警基础设施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相关项目(内容包括基础设施监测或健康监测或安全监测或智能监测与预警等;基础设施指道路或桥梁等)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加10分,最多加10分。 注:加分业绩无时间要求 | ||||
2.2.2(4) | 履约信誉 | 15分 | 信誉 | 1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企业业绩 | 20分 | 企业业绩 | 12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
0-8 | 每增加1项公路机电工程(含监控系统)施工业绩,或公路基础设施技术性监测预警基础设施技术性监测预警系统相关业绩(内容包括基础设施监测(或监控)或健康监测或安全监测或智能监测与预警等;基础设施指道路或桥梁等),加4分,最多加8分。 注:加分业绩无时间要求 |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各分项打分的平均值确定。评委打分取1位小数,打分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施工组织设计存在缺项的,则该项计0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一单项打分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