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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现场采样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安康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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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地下水现场采样监测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JS25(AKCG)-057

项目名称:地下水现场采样监测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地下水现场采样监测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4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环保监测设备仪器设备1(万元)详见采购文件

4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地下水现场采样监测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3)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地下水现场采样监测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至少 1 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 1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2025年08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 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投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4)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投标报名,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成功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后果自负。

备注:请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汉滨区解放路13号

联系方式:13299150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康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万达安康之眼A座506室

联系方式:0915-8100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0915-8100567

康投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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