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排水防涝等管网设施配套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澄清说明
本项目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44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其中,设计服务期限为15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工期安排建设单位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并随时做好准备。现变更为计划工期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10日(其中,设计服务期限为15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进场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内供热部分施工,满足周边供热使用需求);工期安排建设单位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并随时做好准备。
2、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十四项-承诺书(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常驻现场承诺书内容有调整。
3、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此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0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