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倒计时
报名已结束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华夏窗帘城地块项目工程监理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核字〔2024〕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华厦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华厦商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5755.42㎡。层数(-2+21),高度(-11.20m+97.20m),建筑面积45755.42㎡。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大街以西,槐安路以南。2.1.3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4本项目最高限价:140万元。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资质。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1.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2 09:00:00
至2025-04-23 09:29:00,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23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电话:
0311-89929161电子邮箱: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原华夏窗帘城地块项目工程监理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华厦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神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东风路35号 |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与辽河道交口西北角商务楼三层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蔡玉波 | 联系人:武洋冲 |
电话:0311-86109978 | 电话:0311-82971828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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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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