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内容不变。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辽宁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为顺利参与项目投标,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若各投标人IP地址等信息重复且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对IP地址等信息重复的投标人,一律做废标处理。
6、开标会议过程同步进行网络直播,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结果。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以方便交流。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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