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蓝色能源研究院过渡期场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0112-04-01-43278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蓝色能源研究院过渡期场地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蓝色能源研究院过渡期场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名称 | 广州蓝色能源研究院过渡期场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知明路83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广州研究院5号组团北侧塔楼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总建筑面积11,271.02㎡,其中装修改造面积约10,631.79㎡,新建建筑面积约639.23㎡。建设内容:1、5号组团北侧塔楼一、二、三、六层原装修工程拆除;2、5号组团北侧塔楼一、二、三、六层新建装饰装修工程,新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给排水、智能化等),包含展厅、洁净实验室、造浪池、研究中心、办公室、会议室等功能房内容;3、新建造浪池实验室建设安装工程。 | ||
| 招标内容 | (1)勘察部分本项目勘察工作,包括:负责本项目建设红线图范围内、外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及购买资料、现场踏勘和测量、制定勘察纲要、地质钻探、初勘、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物探、超前钻(如有)、钻探、水文地质及地下综合管线勘察、实施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工作(包括地下障碍物拆除、开挖、对勘察过程中产生的地下管线破坏负责修复等)、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用材以及加工、勘察作业机具的进退场及现场搬运等服务等勘察工作。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现场的勘察要求跟踪技术服务,包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具体详见合同文件条款)(2)设计部分:本项目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报建(如需)、初步设计及概算、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图编制(如需)、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项目概算及配合编制施工图预算(按发包人要求配合提供完整设计资料)、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竣工图签审、配合竣工图编制及配合办理所有竣工资料。在施工图阶段提供各专业工程和分项工程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指标。设计内容以经批准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中所列的有关工程内容为准。项目初步设计深度需达到住建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有关规定。无条件配合和满足本项目各项验收的要求。(具体详见合同文件条款)(3)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工期、包项目承包人间协调管理、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预算、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包保密工作(如有)等,无条件配合和满足本项目规划、节能、消防等各项验收的要求。(具体详见合同文件条款) | ||
| 工期(交货期) | 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起12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218.49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4.1、4.2、4.3)的资质:4.1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得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4.2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EF%BC%89%E7%A1%AE%E5%AE%9A%E3%80%82%3Cp%3E (2)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32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4.3施工单位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5.1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5.2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上人员投标截止前近一个月在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因改制或重组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人员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的,除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外,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说明。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上人员近一个月份在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因改制或重组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人员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的,除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外,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说明。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最多只接受由4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或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EF%BC%89%E3%80%82%3Cp%3E 10、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11、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则出现此情形的单位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提供投标申请人声明)。12、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项目;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的必须达到本项目中标合同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供应商如不属于中小微企业或不满足上述要求,要求必须以合同分包的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必须达到本项目中标合同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详见招标公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5.1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详见招标公告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3Cp%3E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1-27 21: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2-26 09: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2-26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2-26 09:30:00 | 开标地点 | 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 ||
| 招标人 | 广州智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开投·智研科技中心 C4 栋 10-11 层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8333699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天行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514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车工 | 联系电话 | 020-31604261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2111641,020-82181336,020-82112206,020-8211124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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