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洋港闸下移工程初步设计已由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农经发﹝2021﹞1077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省、市财政,出资比例为6:4。招标人(项目法人)为盐城市新洋港闸下移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与射阳县交界处现状新洋港挡潮闸下游。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新洋港闸下移工程等别为Ⅰ等,新闸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在现状新洋港闸下游8.4km处老港道北侧,新建总净宽192m的新挡潮闸;(2)开挖新闸上下游引河,与老港道相通,并疏浚老闸闸下港道,河道总长9.7km;(3)在老港道与新开上游引河交界处的下游,新建总净宽30m的生态补水闸,挡潮、引水、排涝,维持下段老港道生态功能;(4)填筑新老闸之间海堤,形成封闭挡潮线,总长13.8km;(5)建设灌排闸站、开挖排水河道等水系影响工程;(6)进行生态修复。(7)水文站、水保、环保等。工程概算总投资15.39亿元。
新洋港闸下移工程新闸桥头堡及启闭机房总建筑面积约3299.07平方米,生态闸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666.98平方米,8m+6m3/s排涝闸站厂房总建筑面积约348.12平方米, 8m排水涵闸厂房总建筑面积约71.55平方米,保护区排水涵闸启闭机房面积约27平方米。
新洋港闸下移工程管理用房及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466.31平方米,其中办公楼(三层)约671.44平方米;宿舍(三层)约531.57平方米;食堂(一层)约 222.08平方米;门卫房(一层)约41.22平方米。
新洋港闸水文站下移工程总建筑面积208.8平方米,其中新闸水文设施用房(含自记台、缆道房及管理房)面积约137.3平方米,生态补水闸水文设施用房(含自记台和缆道房)面积约71.50平方米。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不限于):
(1)除部分建筑(新闸启闭机房及北桥头堡部分房屋,新闸水文站缆道房、自记台房屋等)已完成土建外的所有土建工程;
(2)全部房屋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
(3)附属工程及其他。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上述建设内容对应的预算约3200.8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5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总建筑面积≥800m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业绩中无法反映具体建筑面积内容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相关规定)。须提供2024年12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a)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b)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c)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 (须在项目管理机构表、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明确注明)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须提供2024年12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7)其他人员要求: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9)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4月9 日至2025年4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30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主要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社会保险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3.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④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3200.8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一 | 商务部分 | 64 |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招标公告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同得最高分 60 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 1%,在60分基础上扣1.0分,扣完为止; 每低 1%,在60分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 60 |
2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2020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总建筑面积≥1300m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有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业绩中无法反映具体建筑面积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 2 |
3 |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 | (1)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至少2人)、材料员配备齐全(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得1分,缺1个不得分。 (2)上述人员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 须提供上述人员2024年12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2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36 | |
1 | 施工现场布置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等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2 | 材料 | 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中间产品采用优质品牌产品,采购质量控制措施可行,合格性抽检的保证措施可行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3 | 土方工程和地基基础 | (1)土方开挖、回填及压实措施合理得当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2)地基基础施工方案可行、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4 | 建筑工程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方案可行、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5 | 装饰工程 | 装饰工程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装饰材料采购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6 | 安装工程 | 设备安装质量控制措施可行、安装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7 | 附属工程 | (1)场地硬化工程施工方案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的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2)给排水工程施工方案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的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3)室外照明工程所选用的照明设备从技术参数、品质、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方案、质量保证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好的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8 | 资源配置计划 |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9 | 沟通及协调措施 | 主动协调各方关系(含垃圾清运、施工配合、交通运输等),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1 |
10 | 施工进度 | 施工进度计划周密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关键工期节点明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11 | 质量保证措施 | 质保体系(含质检手段)健全,质保措施全面可行,质保机构健全、质检方法针对性强的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12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措施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措施(含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等)方案可行、措施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13 | 设备、成品的保护措施 | 对现有的主机泵、电气设备、行车等设备及成品的保护措施切实可行的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14 | 临水作业方案 | 临水作业方案可行、措施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15 | 施工重点难点对策措施 | 具体情况熟悉,施工重点难点把握准确,施工措施针对性强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合计 | 100 |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盐城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方式:0515-87019404。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新洋港闸下移工程建设处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联 系 人:徐建叶
联系电话:19952885377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
联 系 人:王杨张玉清张晓磊
电话:025-865704851731445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账号:7321510182800011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