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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南省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地热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开封市 其他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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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南省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地热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汴矿业〔2025〕01号)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增储上产,受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河南省矿业权出让交易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河南省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地热普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开封市龙亭区八大街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住所:河南省开封市三大街与郑开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市民之家5楼)

网址:http//:www.kfsggzyjyw.cn/

三、矿业权基本情况

本批挂牌出让矿业权共1宗,出让区块名称、地理位置、勘查矿种、面积、起始价、出让收益率、竞买保证金、出让勘查程度、区块拐点坐标等基本情况见附件1。

首设出让期限: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本批矿业权挂牌出让对竞买人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所有竞买人需携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至交易中心受理组织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五、交易方式和相关时间

(一)交易方式

本次矿业权挂牌采用网上申购与网上报价方式进行交易。

报价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或其整数倍。

竞买申请人应首先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EF%BC%89%E8%BF%9B%E8%A1%8C%E5%9C%9F%E5%9C%B0%E7%9F%BF%E6%9D%83%E7%AB%9E%E4%B9%B0%E4%BA%BA%E6%B3%A8%E5%86%8C%EF%BC%8C%E6%B3%A8%E5%86%8C%E5%AE%8C%E6%88%90%E5%90%8E%E7%82%B9%E5%87%BB%E2%80%9C%E7%AB%9E%E4%B9%B0%E4%BA%BA%E7%99%BB%E9%99%86%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5%BC%80%E5%B0%81%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5%BC%80%E5%B0%81%E5%B8%82%E7%9F%BF%E4%BA%A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9%80%89%E6%8B%A9%E6%84%8F%E5%90%91%E8%B5%84%E6%BA%90%EF%BC%8C%E6%8F%90%E4%BA%A4%E7%AB%9E%E4%B9%B0%E7%94%B3%E8%AF%B7%EF%BC%8C%E7%82%B9%E5%87%BB%E2%80%9C%E7%BC%B4%E7%BA%B3%E4%BF%9D%E8%AF%81%E9%87%91%E2%80%9D%E6%8C%89%E9%92%AE%E8%87%AA%E5%8A%A8%E7%94%9F%E6%88%90%E2%80%9C%E4%BF%9D%E8%AF%81%E9%87%91%E7%BC%B4%E7%BA%B3%E8%AF%B4%E6%98%8E%E4%B9%A6%E2%80%9D%E8%8E%B7%E5%8F%96%E7%AB%9E%E4%B9%B0%E4%BF%9D%E8%AF%81%E9%87%91%E7%BC%B4%E7%BA%B3%E8%B4%A6%E5%8F%B7%EF%BC%9B%E5%9C%A8%E6%8C%89%E6%97%B6%E3%80%81%E8%B6%B3%E9%A2%9D%E7%BC%B4%E7%BA%B3%E7%AB%9E%E4%B9%B0%E4%BF%9D%E8%AF%81%E9%87%91%E5%90%8E%EF%BC%8C%E8%87%AA%E5%8A%A8%E8%8E%B7%E5%BE%97%E7%AB%9E%E4%B9%B0%E4%BA%BA%E8%B5%84%E6%A0%BC%E5%B9%B6%E7%94%9F%E6%88%90%E2%80%9C%E7%9F%BF%E4%B8%9A%E6%9D%83%E7%AB%9E%E4%B9%B0%E8%B5%84%E6%A0%BC%E7%A1%AE%E8%AE%A4%E4%B9%A6%E2%80%9D%E3%80%82%3C/p%3E%3Cp%3E

竞买人获取竞买资格后,凭账号密码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按相关规定参加网上报价、竞价、相关确认等交易活动。

竞买申请人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相关时间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12月2日

网上申购时间:2025年11 月4 日9:00至 12月2日12:00

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12:00

挂牌开始时间:2025年12月3日9:00

挂牌结束时间:2025年12月17日10:00

六、挂牌文件及报名材料

(一)挂牌文件

挂牌文件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竞买申请人可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EF%BC%89%EF%BC%8C%E7%82%B9%E5%87%BB%E2%80%9C%E5%9C%9F%E5%9C%B0%E7%9F%BF%E6%9D%83%E2%80%9D%EF%BC%8C%E9%80%89%E6%8B%A9%E6%84%8F%E5%90%91%E7%9F%BF%E4%B8%9A%E6%9D%83%E8%B5%84%E6%BA%90%EF%BC%8C%E6%B5%8F%E8%A7%88%E5%85%AC%E5%91%8A%E4%B8%8B%E8%BD%BD%E6%8C%82%E7%89%8C%E9%A1%BB%E7%9F%A5%E7%AD%89%E5%85%B6%E4%BB%96%E6%8C%82%E7%89%8C%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二)报名材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3.本公告“竞买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四个网站(系统)共六项查询报告或结果截图;

4.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

5.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4);

在网上提交竞买申请时将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材料需完整、清晰,符合报名材料要求。

七、竞买保证金

矿业权竞买保证金具有履约保证金的性质,是竞买人参加矿业权交易活动的重要资格条件,但不具有定金和冲抵矿业权成交价款的功能和属性,竞买(申请)人应周知。

矿业权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帐户,应与竞买(申请)人注册账号(含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时录入的“基本帐户”一致,并需按时一次性足额缴纳至“保证金缴纳说明单”中的指定银行帐户,否则矿业权交易系统将不予确认,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竞得人的保证金在出让人出具出让收益缴纳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不计利息,下同);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其竞买资格审查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在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八、成交确认及出让合同

(一)成交确认

本次矿业权挂牌无底价设置,网上交易结束后系统自动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入选人,系统自动生成《矿业权成交通知书》,矿业权挂牌成交;

2.无人申购或无人报价的,矿业权挂牌不成交。

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需自行打印《矿业权成交通知书》,凭《矿业权成交通知书》并携报名资料和公章(验原件留加章复印件)到交易中心办理资格后审手续和成交确认书签订。

(二)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三)出让合同

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竞得人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价确定的成交价。后期勘查结束转采矿权后,每年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九、探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到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十、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现有地质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量、资源品质等的保证。因掌握地质信息、资料量和对成矿规律认识程度的差异、存在民采老硐以及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等情况导致找矿结果的不确定性,竞买人自愿参与竞买即视为已经充分了解、认可,并自愿承担投资风险。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因各类规划、产业政策等准入条件的限制,导致竞得人不能转采等其他不利情形发生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申请人/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出让区块已有地质资料及周边已设矿业权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林地、文物、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建筑物、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后期探矿权转采矿权及其他相关方面的风险评估。申请参加挂牌出让,即视为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对拟出让区块现状等情况已充分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四)竞买申请人须通过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应自备能满足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的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遗忘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操作系统请使用Win7以上版本;浏览器请使用IE11以上版本,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以免影响您的报价、竞价。

(五)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六)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文物、河道、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原、河道、文物、水库、堤防、灌区、水闸、引水供水工程、防汛泄洪工程、地下输水管道、地下输电线路、通讯光缆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按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施工。

(七)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如发现文物古迹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向当地主管部门上报,配合处理相关事项。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

(八)竞得人领取勘查许可证后,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且情节严重的,予以吊销勘查许可证。竞得人取得探矿权5年内应提交相应出让阶段的勘查报告,否则探矿权到期不予延续。

(九)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十一、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对本次挂牌交易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其中,对挂牌交易流程等方面有异议的,应向交易中心提出;对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应向出让人提出。

十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竞买人不具竞买资格的、不按挂牌文件要求参加资格后审的、竞得人不按照挂牌文件要求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合同或不缴纳出让收益的,将依据《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2.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竞买申请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4.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①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或探矿权出让合同的;

②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的(按征收机关要求,缴清滞纳金及欠缴出让收益金额的除外);

③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重要事实、恶意串通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出让标的;

④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2)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参与竞买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四、联系方式

(一)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八大街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

咨    询:程女士    联系电话:

0371-23991085

监督投诉: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71-23991078

(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组织部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三大街与郑开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市民之家5楼)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371-23859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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