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722505835 | 项目名称 | 翠海工业园二区第1栋厂房、第A1、A2栋宿舍、附属建筑及公共区域用地 |
起始日期 | 2025年07月28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8月0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1、房产建筑物:未租2、房产建筑物:未租3、房产建筑物:在租4、房产建筑物:未租5、房产建筑物:在租 | 地址 | 1、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翠海工业园二区第1栋厂房2、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翠海工业园二区公共区域用地3、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翠海工业园二区A1栋宿舍4、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翠海工业园二区A1栋宿舍旁附属建筑5、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翠海工业园二区A2栋宿舍 |
面积/数量 | 1、房产建筑物:6744.00平方米2、房产建筑物:21556.00平方米3、房产建筑物:2350.00平方米4、房产建筑物:430.00平方米5、房产建筑物:1254.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1、房产建筑物:厂房类2、房产建筑物:其他类3、房产建筑物:住宅类4、房产建筑物:住宅类5、房产建筑物: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4年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1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否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517,344元/月(从2025年9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止,物业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29元/平方米/月,租赁管理费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用地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9元/平方米/月,租金及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517344元/月;月租金、租赁管理费不含税;) |
租金的递增 | 从2027年5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止物业、用地月租金递增10%,租赁管理费不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宿舍(五金加工、电镀及相关配套用途,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 | ||
履约条件 | (一)该物业整体按现状出租,只允许自主实体企业经营,须为电镀及相关配套;(二)租赁物业的消防及装修等报建手续及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三)最终承租方不得经营高危污染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禁止经营的项目;(六)最终承租方同意支付由出租方统一购买租赁期限内物业灭失险费用(承租物业面积×造价×保率=保费/年,即10778×3000×0.0005=16167元/年);(七)电费按供电所标准收取,水费按5.58元/方:由于水务局至出租方物业水管管道需长期维护保养及水流失产生损耗,按1.61元/方向承租方收取维护保养及水流失损耗费(水电费价格不含税,最终根据供电所、自来水公司调整比例进行调整);(八)最终承租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关联公司或实际控股人作承租物业担保方;(九)承租方不得为职业二房东,即不提供配套和增值服务、单纯以转租为目的且以转租中间差价作为收益。(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十一)物业不得由承租方分租、转租。如发现承租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存在分租或转租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进行整改,并要求承租方按分租或转租期间每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租金的1.5倍作为对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在出租方规定期限内承租方仍不改正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0工作日内搬离,退回所租赁物业,同时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概况物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怀德翠海工业园二区第1栋厂房(共2层)、第A1、A2栋宿舍(每栋共6层)、附属建筑及公共区域用地,总租赁面积为32334平方米,其中第1栋厂房面积为6744平方米(每层面积3372㎡)、第A1栋宿舍面积为2350平方米、第A2栋宿舍面积为1254平方米、附属建筑面积为430平方米、公共区域用地面积为21556平方米。物业及用地整体现状出租,承租方租赁该物业作五金加工、电镀及相关配套用途,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承租方:深圳市安特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一)第1栋厂房、第A1、A2栋宿舍、附属建筑提供一台800KVA的变压器;(二)第1栋厂房提供2台2吨货梯,第A1、A2栋宿舍无电梯;(三)第1栋厂房、第A1、A2栋宿舍配置消防喷淋系统;(四)第1栋第2层承载能力为1000公斤/平方米;A1、A2栋宿舍第2-6层承载能力为200公斤/平方米;(五)第1栋厂房第1层层高6米,第2层层高5米;第A1栋第一层层高4.2米,第2-6层层高3.2米;第A2栋第一层层高3.9米,第2-6层层高3.2米;(六)目前物业状态:出租方分批交付物业及用地给承租方使用。1、翠海工业园二区第1栋厂房第1层(面积3372平方米)、附属建筑(面积430平方米)及公共区域用地(面积7604平方米)现空置,于2025年6月1日以现状交给承租方使用;2、翠海工业园二区第1栋厂房第2层(面积3372平方米)、A1栋前空地充电桩及公共区域用地(面积6744平方米),现有承租方正在使用,计划2026年5月31日前空置,以原承租方实际搬迁完成时间交付给承租方使用;3、翠海工业园二区第A1栋宿舍(面积2350平方米)、第A2栋宿舍(面积1254平方米)及公共区域用地(面积2508平方米),现有承租方正在使用,计划2027年12月31日前空置,以原承租方实际搬迁完成时间交付给承租方使用;(七)租赁物业属于深圳市怀德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目前部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有权属说明。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抵押、质押基本情况:不存在。二、投标及开标(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二)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三)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四)“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五)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的交易方式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交易失败 |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8月04日 15时00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5年08月04日 15时00分10秒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04日 15时0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30日 00时00分00秒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30日 00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承租方须从事实体企业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二)工商信息查询单;(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核原件);(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五)承租物业用途说明(限营业执照许可内);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
联系人 | 谢经理;曾经理 | 联系方式 | 15889776623;0755-27758313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怀德股份合作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有以下情形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机构收款账户的,交易机构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的,出租方从扣除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中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三、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试行)="">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四、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52032元由意向承租方交给出租方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谈判前向出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五、本项目邀请深圳市安特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