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新自然告字[2026]13号)
新自然告字[2026]13号 2026/09/30
经新河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委托德聚嘉拍卖河北有限公司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新收储(2026)4号 | 宗地面积: | 4263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迎宾街以西、英雄路北侧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35≤ | 主要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估计报告备案号: | 1312826BA0131 |
建筑限高(米): | ≤55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6298万元 | 起拍价: | 629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备注: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需与竞买人名称一致。2、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造成土地闲置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4、申请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个人不得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9日到惠招标[链接]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9日到惠招标[链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10月19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10月20日10时00分在惠招标[链接]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惠招标资料上传时间截止到2026年10月19日中午12:00。
2、本次拍卖活动具体由德聚嘉拍卖河北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河县迎宾街东侧
联 系 人:张女士、赵女士
联系电话:0319-4782725、4988606
开户单位: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北邢台新河县支行
开户账号:13001658008050506465
九、拍卖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德聚嘉拍卖河北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03222120
德聚嘉拍卖河北有限公司 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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