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平坝区高峰镇人民政府关于贵安新区招果洞遗址本体保护工程的更正公告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节投标保证金交纳 | 一、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否□。二、交纳金额(如需)(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整((小写)20000 元)。 | 一、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 否☑。二、交纳金额(如需)(大写)人民币零元整((小写)0 元)。 |
1. 经核实,本项目交易系统中载明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0] 元,而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表述为 [(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整((小写)20000 元。]两者存在不一致。
2. 现统一澄清: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以澄清文件及交易系统为准,即 [0] 元。采购文件内容现修改更正为:一、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 否☑。二、交纳金额(如需)(大写)人民币零元整((小写)0 元)。
3. 请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及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阳市] 下载本澄清文件,并密切关注后续可能发布的信息。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知本澄清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文件预览: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