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南宁市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苏圩镇环保搬迁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1002816025281001 | ||||
招标人 | 广西瑞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 ||||||
建设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佳棉村村民委员会 | ||||||
代建单位(如有) | 广西瑞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众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总建筑面积6469.52平方米,拟建住宅户数80户,均为一层建筑,其中占地100平方米的建筑为6户,占地90平方米的建筑为29户,占地66平方米的建筑为17户,占地40平方米的建筑为28户。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14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6开标室(工程类)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1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中铁三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26872923.41元 | ||||||
工期 | 178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继国(注册编号:晋1142010201104308;身份证号:1421************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军(身份证号:1311************3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27023215.61 元 | ||||||
工期 | 178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邓钧文(注册编号:桂245090911882;身份证号: 4521************1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赵建华(身份证号:4523************1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26993263.25元 | ||||||
工期 | 178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苏相立(注册编号:桂245070802205;身份证号:4506************7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飞(身份证号:4526************3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技术标封面的项目名称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不一致,依据招标文件中否决招标条件B1.4条,否决投标。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链接])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4979592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6年10月16日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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