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津区县道X102线珞璜园区至同福村安全隐患整治修复养护工程,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5〕3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公路事务中心,代建业主为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江津区县珞璜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全长4.848735km,分为三段,其一为园区大道至X102连接线段长0.800735km,原路按三级公路40km/h,路基宽度8.5米。路面结构按25cm厚C30水泥混凝土和5cm厚级配碎石垫层进行修复;其二为X102马和路段1.388km,原路为二级公路40km/h,路基宽度8.5米。路面结构按4cm厚Ac-13c改性沥青面层和5cm厚Ac-16沥青下面层和20cm厚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和25cm厚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进行大修改造;其三为X102同福路段长2.660km,原路为三级公路30km/h,路基宽度8.5米。路面结构按铣刨4cm厚旧路面后重新铺筑4cm厚Ac-13c改性沥青面层进行修复;全线在路面完善的同时并同步完善安防等附属设施。主要建设内容:路面工程、安防工程。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1056.6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910.7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及图纸答疑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从开工至完工验收合格)
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市江津区公路事务中心、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璟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06号、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北段476号 | 地址: | |
| 联系人: | 李老师、龚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47519108、13618209975 | 联系电话: | 18983211221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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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江津区县道X102线珞璜园区至同福村安全隐患整治修复养护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 1501010120010022614001930 |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 9558853100011768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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