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丁湖镇干店村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重点示范村)资格预审公告
(65040225042100365001)
一、招标条件
艾丁湖镇干店村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重点示范村)(招标项目编号:65040225042100365001)已由吐鲁番市高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区发改投资【2025】8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本次计划投资额为591.33万元,招标人为吐鲁番市高昌区艾丁湖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艾丁湖镇干店村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重点示范村)进行公开招标,评审办法为无限数量制,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
2.项目规模:新建污水处理管道8.5公里,含路面恢复及接户管、接入井、检查井。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40225042100365001001
标段(包)名称:艾丁湖镇干店村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重点示范村)
招标范围:新建污水处理管道9300米(其中De160长度为1610米,De300长度为5970米,De400长度为1720米,管材双壁波纹管;路面修复面积:19000平方米;检查井312座。(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3)根据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测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试验员1人、预算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其中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上人员中以*表示人员可互相兼职的岗位,每人兼职不应超过1项,兼任时必须具备兼任岗位的岗位证书与任职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31日到 2025年06月05日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s://www.tlfsggzy.cn)
3.招标文件费用:0元
4.资审文件费用:0元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10时00分
2.递交方法:网上上传(https://www.tlfsggzy.cn)
3.递交地址:系统上传(https://www.tlfsggzy.cn)
六、资格预审文件开启
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6日10时00分
文件开启方式:不见面开标(https://www.tlfsggzy.cn)
评审办法: 无限数量制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
2、具体内容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3、发布媒介: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吐鲁番市高昌区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吐鲁番市高昌区艾丁湖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天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艾丁湖镇 |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示范区和平街11幢2层201号 |
联 系 人:王举坤 | 联 系 人:马丽娜 |
电 话:15009961305 | 电 话:1389931428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769382338@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