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0400-00431
二、项目名称: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中段30-4号
中标(成交)金额:988,000(元)
评审总得分:95.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
服务类
名称: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C20031000评价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抚顺市森林防火通道总长858千米,需对抚顺市森林防火通道漫水路、漫水桥涉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开展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工作。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共涉及三个乡镇,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
服务要求:抚顺县部分共涉及5个林场、3个乡镇,建设地区分别为温道林场、五龙林场、三块石林场、前甸林场、海浪乡、石文镇、峡河乡、马圈子林场。 清原县部分共涉及10个林场,建设地区分别位于城郊林场、杨树崴林场、夏家堡林场、大苏河林场、苍石林场、甘井子林场、大边沟林场、英额门林场、北三家林场和大孤家林场。 新宾县部分共涉及14个林场,建设地区分别位于北旺清林场、陡岭林场、朝阳林场、钢山林场、城郊林场、大东沟林场、苇子峪林场、上夹河林场、关家林场、通沟林场、三道关林场、永林林场、边外林场。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柏志远、林拥军、姜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文件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8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024-57509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联系方式:024-57556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馨凝
电话:024-575561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9.2磋商文件---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型.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