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项目招标名称:横州市石塘镇第一幼儿园项目
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4772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4日
四、更正(答疑)日期:2025年12月29日
五、现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序号 | 更正位置 | 原招标文件内容为 | 现更正招标文件内容为 |
一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构成投标文件 的材料 | (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企业 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 | (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企业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 |
二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 招标控制价 | □设招标控制价【备注:1、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人必须勾选;2、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工程优质费为不可竞争】 □不设招标控制价 | ☑设招标控制价【备注:1、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人必须勾选;2、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工程优质费为不可竞争】 □不设招标控制价 |
三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 | □招标人支付 ☑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 号)的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招标人支付 ☑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桂价费[2011]52号)文件规定;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下浮20%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四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一)企业基本情况(0.0-20.0分)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企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 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业绩)的,每有 1 个得15 分,满分 15 分。(类似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日期为准,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竣工验收单原件扫描件。)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企业自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项目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500 万元(含) 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业绩)的,每有1个得15分,满分15分。(类似业绩以“桂建云”信息为准) |
五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 合同协议书内容 | 现更正补充上传专用条款内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
说明:招标文件与更正内容冲突、不符的,以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全文统一。针对以上更正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投标人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网站交易系统下载并以此制作投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网站)、广西政府采购网(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横州市石塘镇中心学校
地址:横州市石塘镇石塘街
联系人:粟清泽
联系电话:0771-718816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32号原凤城酒店副楼一层
联系人:万永凤
联系电话:0771-5349283
招标人:横州市石塘镇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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