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开放之门维修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500-00631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开放之门维修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65000
最高限价(元):565000
采购需求:查看
沈抚示范区“开放之门”城市标志性构筑物,简称“开放之门”。“开放之门”项目位于抚顺市经济开发区的西南角沈抚新城核心区,为核心区不上人城市标志性构筑物。开放之门维修设计项目,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图单位审图合格,直至后续工程结束。(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采购的内容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1日16时00分至2025年11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递交至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西门进)5楼文件接收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次报价时限30分钟,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视为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一致。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024-66130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81114
邮箱地址:xmz024@qq.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传琪、赵锦飞、孙艺菲
电 话:024-233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