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EPC(标段二)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编号:001
各投标人:
“安庆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EPC(标段二)(项目编号:H0GC25A01G165)”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
一、异议回复
1.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1条款“技术文件编制的特殊要求”②中,“表格及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五号仿宋-GB2312 字体,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文字及图表均为黑色(设计方案或深化设计方案图表颜色不作要求)”。 疑问:深化设计方案中建筑、结构、水、电、通风、市政道路等各专业图纸,因设计软件原因,设计方案或深化设计方案图表内容中的文字、数字等标注的字体无法满足此要求,故设计方案或深化设计方案图表中的字体格式、大小、颜色是否可以不做具体要求?
答:设计方案或深化设计方案图表中的字体格式、大小、颜色不做具体要求。
2.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条,投标人业绩中施工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 因我公司为市政府、市国资委、市住建局等部门批准的国有改制企业。2025年1月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原企业资质变更至新企业,2025年6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企业资质变更有关事项的说明,明确原企业资质、资产、人员、业绩、奖项等由新企业承继。此项目投标我公司使用原企业的业绩、奖项,是否同意请回复。
答:同意。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中“施工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职责 的单位提供)自 2015 年 1 月 1 日(含)~投标截止之日(不含当日),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40000 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若工程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须在业绩中承担施工职责)。”请问,装饰装修业绩在建筑里面也属于建筑工程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建筑工程业绩要求?
答:否。
二、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安庆经开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老峰镇孵化园B1#楼
联 系 人: 朱经理
电 话: 0556-5421380
2、招标代理机构:安庆皖宜高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
联系人:吴群
联系方式:0556-5991150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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