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1826-04-01-955838 | ||
投资项目名称 | 清远市北部能源生态园项目(一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清远市北部能源生态园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项目 | ||
标段名称 | 清远市北部能源生态园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项目 | ||
公示名称 | 清远市北部能源生态园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04月28日 | ||
评标情况 | 推荐本项目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 ||
推荐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单位 |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清环环保有限公司,新境界工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 安徽海创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 元/吨) | 114.00 | 115.30 | 114.68 |
评审标准一得分 | 43.36 | 38.64 | 39.50 |
评审标准二得分 | 45.00 | 9.00 | 4.00 |
报价部分得分 | 9.92 | 9.81 | 9.86 |
综合得分 | 98.28 | 57.45 | 53.36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号 | 张治华ZKJT20120104 | / | 肖杰玉WD-1400838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清环环保有限公司,新境界工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82254509X、914418026713641205、91440300MA5FQMP866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114.00元/吨 | ||
质量承诺 | 质量标准:1.建设标准: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2-2010)、《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给水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7号)、《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以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等;2.移交标准:满足《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移交标准以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等;3.运行标准:达到以下但不限于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运行应至少达到《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9)中A级水平;按照《广东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管理规范》(DBJ/T 15 -174 -2019)指导日常运行。 | 工期 | 特许经营年限:3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30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并力争在2025年12月底完成项目主体工程,2026年6月底前正式投产运营),运营期满终止时,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资产及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连南瑶族自治县市政局或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治华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职称情况: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ZKJT20120104 |
业绩 | / | ||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条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84444250X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115.30元/吨 | ||
质量承诺 | 质量标准:1.建设标准: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2-2010)、《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给水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7号)、《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以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等;2.移交标准:满足《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移交标准以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等;3.运行标准:达到以下但不限于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运行应至少达到《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9)中A级水平;按照《广东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管理规范》(DBJ/T 15 -174 -2019)指导日常运行。 | 工期 | 特许经营年限:3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30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并力争在2025年12月底完成项目主体工程,2026年6月底前正式投产运营),运营期满终止时,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资产及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连南瑶族自治县市政局或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
业绩 | / | ||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条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安徽海创绿能环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092154225A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114.68元/吨 | ||
质量承诺 | 质量标准:1.建设标准: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2-2010)、《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给水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7号)、《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以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等;2.移交标准:满足《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移交标准以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等;3.运行标准:达到以下但不限于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运行应至少达到《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9)中A级水平;按照《广东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管理规范》(DBJ/T 15 -174 -2019)指导日常运行。 | 工期 | 特许经营年限:3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30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并力争在2025年12月底完成项目主体工程,2026年6月底前正式投产运营),运营期满终止时,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资产及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连南瑶族自治县市政局或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肖杰玉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职称情况:机械设计与制造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WD-1400838 |
业绩 | / | ||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条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异议受理部门 | 连南瑶族自治县市政局 | 联系地址 |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民族一路2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3-8660396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连南瑶族自治县市政局 | 联系电话 | 0763-8660396 |
联系地址 |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民族一路2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30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05月08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市政局
招标代理:清远市邦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