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722600065 | 项目名称 | 兴围第二工业区D栋物业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1月14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1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第二工业区D栋宿舍 |
| 面积/数量 | 6888.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96月(以实际交付为准)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
| 免租期 | 3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30元/平方米/月 | ||||||||||||||||||||||||||||||||||||||||||||||||||||||||||||||||||||
| 租金的递增 | 每满3年递增6%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住宅 | ||||||||||||||||||||||||||||||||||||||||||||||||||||||||||||||||||||||
| 履约条件 | 1、本项目产生的交易咨询服务费、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2、本项目产生的房地产市场租金评估费由承租方承担;3、意向承租方需对租赁物业的质量、用途、现状、消防、面积、配套设施、交通状况、产权情况以及物业分租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实地勘察,并向有关部门咨询了租赁物业使用范围和安全使用要求和规定以及使用需增加的设施、设备,自行评估了以租赁物业当前现状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因租赁物使用限制或现状条件使承租方无法使用租赁物,或承租方违规、违法使用租赁物的,承租方应自行承担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4、该建筑现状是宿舍且属于历史遗留建筑,未办理过消防验收手续(无相关消防验收批文),且现有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管道等)存在老化、未经验收等问题。承租方已实地查验,完全知悉并认可上述现状,并确认该现状符合其租赁目的。但承租方将其装修为其他用途,其装修、改造工程本身仍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承租方作为装修工程的实施主体,应对其施工质量及最终的消防合规性负责;5、承租方须按时交纳租金、租赁押金等各项费用。退租时,承租方应按时缴清各项费用,如承租方违约或没有履行合同直至完结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押金,承租方还需赔偿其未履行合同时间百分比的免租期租金作为占用补偿的费用;6、出租方按现状移交租赁物,承租方在使用物业前应自行检测物业的承载能力及安全状况,在现有条件下报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加固、修缮,本物业无消防批文,承租方自行按物业的使用要求及消防安全规定配置消防设施, 并取得物业用途、消防安全、经营等方面的证照和批文,确保物业符合 安全、合法使用条件,确保在安全承载范围内使用物业,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7、承租方全面负责租赁物使用期间的修缮、安全隐患排除以及消防、生产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8、承租方负责完成物业全面防水、外立面翻新工作;9、承租方需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消除该栋物业旁小平房C2类房屋安全隐患,实现降级处理;10、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应符合政府环保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使用过程中的排水、排污、排气、噪声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且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11、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12、其他条款见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可复印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署前对租赁合同版本中不影响各方权利义务的内容作适当的调整;13、租赁期满,如承租方需要续租的,需按《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等宝安区相关集体物业出租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程序进行;合同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违约迫使我司单方解除合同的或合同期内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一切的固定资产(包括承租方投入变压设施、水电设施、消防设施、门窗、装修装饰等附属设施等)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14、保证金的处理:(1)意向承租方中标后,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不足租赁保证金的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补足;多出部分,由出租方退回给承租方;(2)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15、装修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由中标人签订租赁合同时转账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待出租方物业升级改造验收后无息退还承租方);16、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开具增值税专项发票。 |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概况:1.出租物业的位置、面积: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下十围路2号兴围第二工业区D栋物业毗邻广深公路、宝安大道、京港澳高速、深中通道,距离轨道12号线福围站约300米,出租物业七层物业面积为6888㎡。2.产权情况:出租物业有权属说明,产权证书暂时未办理,属于深圳市兴围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装修情况、性质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3.消防情况:由于该物业属于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仅有《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没有相关消防备案材料。4.物业现状:空置。4.租赁用途:商业、住宅。5.物业交付: 以实际交付为准。二、投标及开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ggzy/center/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page/guide/guide.html%EF%BC%89%E3%80%82%3Cp%3E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page/guide/guide.html%EF%BC%89%E3%80%82%3C/td%3E%3C/tr%3E%3C/table%3E%3C/div%3E%3Cdiv%3E%3Cp style="color: #333;">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交易方式
项目日程
报名须知
交易保证金
交易机构信息
出租方信息
其他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