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EZC2025-D3-00903-YZGF-0908
二、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宣传部文旅微短剧拍摄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宣传部文旅微短剧拍摄项目
供应商名称:华策影视(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西路2号院1号楼七层A1-703
成交金额(万元):200
评标方式:最低评标(审)价法
评审报价(万元):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标段名称: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宣传部文旅微短剧拍摄项目 |
名称: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宣传部文旅微短剧拍摄项目 |
服务范围:为助力旅游城市建设,打造“旅居思茅”,拍摄、制作、上映文旅微短剧《我的归途有风2》。文旅微短剧总剧集数不低于16集,单集时长不低于3分钟;成片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负责将成片上传至主流短视频网站或APP播出,微短剧专辑播放量不低于1.2亿。 |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拍摄、剪辑、成片、上映。 |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满足协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力新,邓居安(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易云香,付震云,苏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金额: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情形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种情形“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该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过街楼44号
联系方式:邓老师(0879-21224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13648823273、0879-2869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锋、孙玉龙、冯强
电 话:13648823273、0879-28696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