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项目安全专项检查技术服务询比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交投本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起自本溪市本溪县连山关镇连山关村,与丹阜高速相接,止于大连市庄河市光明山镇光明山村,与庄盖高速相接。全长174.713公里,其中新建155.772公里、完全利用18.941公里。全线设置13座隧道、11处互通式立交、3个服务区、4处监控通信站、4处养护工区。
新建段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为辽宁交投本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依托高水平行业专家团队,提供建设项目安全检查服务,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标准化建设专项检查、重大隐患判定指导及应急演练专项检查指导等工作。
2.2采购范围
1.专项检查技术服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1)建设项目第三方独立安全检查。开展独立安全检查,每季度1次。
(2)建设项目应急演练专项检查指导。进行建设项目应急演练专项检查指导服务,每年2次。
(3)建设项目专项检查。组建专家团队根据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方向、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建设、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专项检查,每季度1次。
(4)重大隐患判定、隐患排查、隐患整改指导。邀请安全专家到项目开展重大隐患判定、隐患排查整改指导,每季度1次。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
辽宁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 个标段。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所响应标段的采购文件。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
5.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上发布。
8.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采管理中心 电话:024-66190776
辽宁交投本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电话:024-83211935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交投本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 系 人:井先生
电 话:13591407375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DL@163.com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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