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重庆)科学城九龙坡片区农村路网建设项目(一期)
—D22-1/02地块厂房项目(二期)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西部(重庆)科学城九龙坡片区农村路网建设项目(一期)—D22-1/02地块厂房项目(二期)”答疑补遗文件发布如下:
一、答疑文件
问题1:招标人,根据重庆现行文件规定8月1日过后,全面实行异地评标方式,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如不是,请说明原因。
回复1: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2025年8月1日施行)相关规定,远程异地评标以项目实际需求和技术复杂性为实施前提,非强制性要求。
本项目因技术难度适中、本地评标专家资源充足,且主场场地条件满足评标要求,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评标活动将严格按招标文件约定,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开展,确保公平公正。
二、补遗文件
(一)本工程招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77802664.22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2323057.85 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本工程招标措施费总额报价(措施项目费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5822598.18 元,投标人的措施费总额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措施费总额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本工程招标清单综合单价(含技术措施清单)最高限价详见随本通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含技术措施清单)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四)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为准,详见随本通知发布的附件。
(五)现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第8条的“(4)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提供其报价不低于成本的说明(格式自拟)。说明中须重点对其投标报价是否合理、如何控制成本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价格、施工方案、施工措施、机械消耗量等及其他因素,投标人的证明材料必须坚持正当竞争,且不得将以下情形作为证明材料的依据:①亏本让利,②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施工图、技术工艺、施工标准;③延长招标工期;④改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若投标人不提供说明及佐证材料或者提供的说明及佐证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影响合同履行,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修改为“(4)本工程异常低价警戒线为最高限价的85%,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须在投标函部分提供其报价不低于成本的说明(格式自拟)。说明中须重点对其投标报价是否合理、如何控制成本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价格、施工方案、施工措施、机械消耗量等及其他因素,投标人的证明材料必须坚持正当竞争,且不得将以下情形作为证明材料的依据:①亏本让利,②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施工图、技术工艺、施工标准;③延长招标工期;④改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若投标人不提供说明及佐证材料或者提供的说明及佐证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影响合同履行,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六)本工程异常低价警戒线为最高限价的85%,具体金额为66132264.59元(大写: 陆仟陆佰壹拾叁万贰仟贰佰陆拾肆元伍角玖分 )。
(七)现将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附件 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2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总报价最高限价的 85%时,投标人未在投标函部分提供其报价不低于成本的说明或其提供的说明及佐证资料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的合理性的或将以下所有情形或其中一种情形作为证明材料的依据:①亏本让利,②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施工图、技术工艺、施工标准;③延长招标工期;④改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影响合同履行,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A-22投标总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最高限价的 85%)时,投标人未在投标函部分提供其报价不低于成本的说明或其提供的说明及佐证资料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的合理性的或将以下所有情形或其中一种情形作为证明材料的依据:①亏本让利,②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施工图、技术工艺、施工标准;③延长招标工期;④改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影响合同履行,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八)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均变更为:2025年9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请递交投标保函的投标人自行充分考虑投标保函有效期相关事宜,确保投标保函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覆盖本招标项目整个投标有效期,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延长投标保函有效期相关事宜,造成投标保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以上文件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文件内容为准,本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相关网站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招标有关的一切信息,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各潜在投标人查阅或下载与否,本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视为各潜在投标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九龙现代(重庆)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法人)
重庆九龙现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业主)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嘉汇泽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日
[50000120250707001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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