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概况 | |
| 1. 建设地点:烟台市牟平区烟霞大街南、东海路西,蓝色药谷生命岛东岛南岛。 2.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61796.5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920.80㎡,地下建筑面积14875.79㎡),并建设相关室外配套工程,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 设计服务期限:(1)自合同签订、接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提交方案设计图纸;(2)自发包人确认方案,接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图纸;(3)自施工图审查通过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交医疗专项设计及非医疗专项设计方案;通过发包人或相关部门认可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医疗专项设计及非医疗专项设计的施工图设计成果。(4)设计人须为本项目服务至项目最终验收通过。 4.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5.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医疗专项及非医疗专项二次深化设计)及施工过程中配合工作。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烟台国际康复医院项目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医疗专项及非医疗专项二次深化设计)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医疗专项及非医疗专项二次深化设计)及施工过程中配合工作。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 资质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2.1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设计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中正式在岗职工; 3. 财务要求:/ 4. 业绩要求:/ 5. 其他要求:/ 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6.1牵头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等的全面控制; 6.2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限; 6.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1-27 00:00:00 |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http://***/%EF%BC%8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8%E6%A0%BC%E5%BC%8F%E4%B8%BA.ztbml%EF%BC%89%EF%BC%9B%E5%B9%B6%E5%9C%A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5%8F%8A%E6%97%B6%E5%85%B3%E6%B3%A8%E2%80%9C%E6%8B%9B%E6%A0%87%E7%AD%94%E7%96%91%E2%80%9D%E6%A0%8F%E7%9B%AE%EF%BC%9B%E6%89%93%E5%BC%8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5%88%B6%E4%BD%9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9%9C%80%E8%A6%81%E6%8C%81%E6%9C%89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C%E5%8A%9E%E7%90%86%E6%88%96%E4%BA%92%E8%AE%A4CA%E8%AF%81%E4%B9%A6%EF%BC%8C%E8%AF%B7%E7%99%BB%E5%BD%95%E2%80%9C%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2%80%9D%EF%BC%8C%E8%BF%9B%E8%A1%8C%E7%9B%B8%E5%85%B3%E6%93%8D%E4%BD%9C%E3%80%82%E6%9C%AC%E5%B7%A5%E7%A8%8B%E4%B8%8D%E6%8F%90%E4%BE%9B%E7%BA%B8%E8%B4%A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4%B8%8D%E7%BB%84%E7%BB%87%E7%8E%B0%E5%9C%BA%E5%8B%98%E5%AF%9F%E5%92%8C%E6%8A%95%E6%A0%87%E9%A2%84%E5%A4%87%E4%BC%9A%E3%80%82%3C/td%3E |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 1、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下载地址:http://***/zwgk/005002/005002002/20240403/612982.html%EF%BC%89%E7%9A%84%E7%9B%B8%E5%85%B3%E8%A7%84%E5%AE%9A%E8%BF%9B%E8%A1%8C%E7%9B%B8%E5%85%B3%E6%93%8D%E4%BD%9C%E3%80%82%3C/td%3E |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6-02-11 09:00:00 | |
| 3、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6-02-11 09:00:00 | |
| 2、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牟平分中心第2开标室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烟台牟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路临60号 | |
| 联系人:李经理 | |
| 联系电话:0535-4282098 |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 名称: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烟台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 |
| 联系人:孟鑫 | |
| 联系电话:0535-3975807 | |
| 九、其他说明 | |
| 1.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社保信息”上传拟组建项目部成员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查询网址、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等相关材料。 2.投标人须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以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 4.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方式的通知》(烟建建管〔2023〕1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5.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李经理,电话:0535-428209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孟鑫,电话:0535-3975807。 6.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牟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联系电话:0535-4310900,邮箱:mp_zbb@163.com,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服务中心北楼308室。 7.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下载地址:http://***/zwgk/005002/005002001/20231007/123696.html%E3%80%82%3Cp%3E 9.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ptrk/010004/010004001/trade_gchpt.html%E3%80%82%3Cp%3E 10.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1、0535-6788613。 11.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 12.逾期上传系统平台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系统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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