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世界樟海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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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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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首城康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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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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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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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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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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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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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改造游客中心1000 m²、通景道 路9.5km 、景区步行道23km、观景平台2个、旅游厕所5座,新 建充电桩180个(原停车位加装)、景区标识标牌1项、智慧旅 游平台1项和应急救援服务设施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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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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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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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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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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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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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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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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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物资采购以及所涉及的其他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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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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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3.25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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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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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00:00至2025-10-1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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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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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00:00至2025-10-1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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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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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支付。支付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6%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时,需主动出示合同作为收费依据,不得私自加收任何费用,一旦中标人电话或口头联系招标人反应招标代理机构私自加收费用的,收费不符合代理合同收费依据的,招标人将直接视为招标代理机构违约;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中标人必须以线下纸币支付代理费用,否则招标人将直接视为招标代理机构违约。以上违约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次代理事项应收代理服务费的20%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直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招标代理机构以后禁止入选招标人其他项目代理。 2.该代理合同服务人员必须是合同中拟定的人员,若在代理服务过程中发现服务人员与合同拟定人员不符,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次代理事项应收代理服务费的20%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直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招标代理机构以后禁止入选招标人其他项目代理。 3.每项招标代理服务完成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移交全过程资料给招标人(需汇编胶装成册,纸质版3份;电子版U盘1份,内含全过程PDF版本格式)。汇编资料需在招标人合同签署后30日历天内送至招标人,否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次代理事项应收代理服务费的20%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直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招标代理机构以后禁止入选招标人其他项目代理。 4.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施工,定标阶段需要代理机构负责到招标人工作地点组织定标全过程事宜,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次代理事项应收代理服务费的20%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直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招标代理机构以后禁止入选招标人其他项目代理。 5.每一个代理事项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需接受招标人履约评价(评价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代理事项履约完成情况,代理人员专业程度、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级等级为“中、差”的,视为违约,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次代理事项应收代理服务费的20%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直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招标代理机构以后禁止入选招标人其他项目代理。 6.该项目正在包装过程中,若后续该项目因不可抗力不再推动或因招标人不再作为项目业主单位,双方签订终止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该项目名称为暂定项目名称,后续若因申报上级资金等原因调整项目名称,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不影响合同继续执行。 7.以上涉及的代理费用、违约金的计费基数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进行计算,若该次代理还未确定中标金额,则以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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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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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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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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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389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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