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2026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批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文件(0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因文件显示与系统不一致现做如下更正: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 高1%扣 (不少于0.5)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不少于1分),每低1%扣 (不少于0.5)分。 。 (招标人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第(二十)条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第九条规定,增加相应评分奖励内容。)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
更正为: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 高1%扣 (不少于0.5)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1 (不少于1分),每低1%扣 0.5 (不少于0.5)分。 。 (招标人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第(二十)条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第九条规定,增加相应评分奖励内容。)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
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内江鑫亿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日期:2026年10月29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