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铁路运营管理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铁路运营管理区
(项目名称)已由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经审字【2025】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 100%,财政资金占比 0%。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房建公寓段”“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车务段”关于张家口铁路运营管理区房屋还建协议及“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纪 要【2025】12号”和张经誉会【2025】43 号的委托,招标人为张家口誉鑫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星之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 业绩要求:1.自2020年 08 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民用建筑工程类业绩(业绩类型指: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可参与评审;其中,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拟派项目经理2020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民用建筑工程类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7 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08月24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除外);并对以上内容做出承诺。4、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4.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3-5900075
电子邮箱:jkqzbb@sina.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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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铁路运营管理区工程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50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誉鑫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星之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星之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北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南路109号 |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陵园路乙12号 |
邮编:075000 | 邮编:075000 |
联系人:袁亦鹰 | 联系人:于红霞 |
电话:0313-5896920 | 电话:13333230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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