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范围:关于潢川县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物资采购等,1包采购:应急救援装备;2包采购:森林防灭火物资;3包采购:救灾物资;4包采购:防汛物资。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项目属性:货物 5.4、质量要求:合格 5.5、标段划分:4个标段 5.6、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
|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网页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12月11日 至 2025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EF%BC%89%E2%80%9D%E7%BD%91%E7%AB%99%3C/td%3E%3C/tr%3E%3Cp%3E |
| 3.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EF%BC%89%E2%80%9D%E7%BD%91%E7%AB%99%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A0%8F%E7%9B%AE%E5%86%85%E4%B8%8B%E8%BD%BD%E6%88%96%E5%9C%A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9%A2%86%E5%8F%96%E9%A1%B5%E9%9D%A2%E4%B8%8B%E8%BD%BD%EF%BC%89%E3%80%82%E5%85%B6%E4%BB%96%E8%AF%A6%E8%A7%81%E2%80%9C%E4%B8%83%E3%80%81%E5%85%B6%E5%AE%83%E8%A1%A5%E5%85%85%E4%BA%8B%E5%AE%9C%E2%80%9D%3C/td%3E%3C/tr%3E%3Cp%3E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潢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1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BidOpening%EF%BC%8C%E4%BE%9B%E5%BA%94%E5%95%86%E6%97%A0%E9%9C%80%E5%AF%84%E9%80%81%E5%92%8C%E9%80%92%E4%BA%A4%E9%9D%9E%E5%8A%A0%E5%AF%86%E7%9A%84%E7%94%B5%E5%AD%90%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7%8E%B0%E5%9C%BA%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8%BE%BE%E7%8E%B0%E5%9C%BA%E6%8F%90%E4%BA%A4%E5%8E%9F%E4%BB%B6%E8%B5%84%E6%96%99%E3%80%82%3Cp%3E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5.1供应商主体入库:投标企业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网站进行交易主体入库,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供应商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2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供应商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www.xyggzyjy.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5.4请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6、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名称: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方 式:0376-5528602 7、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不高于“豫招协〔2023〕2号”收费标准收取,1包:12100.00元,2包:11300.00元,3包:16900.00元,4包:10600.00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潢川县应急管理局 |
| 地址:潢川县跃进路 |
| 联系人:晏先生 |
| 联系方式:0376-396600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中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信阳市新六大街北段印象湖山20号楼1单元801室 |
| 联系人:祁先生 |
| 联系方式:1803761014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祁先生 |
| 联系方式:18037610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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